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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9 访问次数:702

 1.1 招标条件

1.1.1 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勘察、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勘察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勘察及初步设计单位。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临港工业园内

1.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2.3.1 主卡口及海关查验区

主卡口:设在宝石路和兴港大道交叉口北约100米处,设置5进5出专用通道,两侧预留2进2出备用通道,卡口总宽度约为100米;设卡口配套用房约300平方米。

内卡口:设在主卡口北约120米处,设置4进4出专用通道,卡口宽度约55米。

海关查验区:位于主卡口内西侧,总用地面积约24435平方米。建设查验场地10310平方米,查验平台及监管仓库约4176平方米,海关备勤办公用房约400平方米。

货车等候区:位于主卡口外东侧,用于待入区查验货车临时停靠使用,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1.2.3.2 检验检疫处理区

检验检疫处理区位于宝石路以东、渤海粮油南侧,用地面积约5001平方米。建设检验检疫平台、库房及配套办公用房约864平方米,以及相应的检验检疫、污水处理等设施。

1.2.3.3 综合办公区

位于主卡口外西侧,用地面积约10602平方米,建设综保区公共服务楼一栋(含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办公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0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200平方米。 

1.2.3.4 道路、绿化及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根据上位规划,区内新建东西向市政道路一条,未来将沟通海港大道东西两个片区,道路总长度约950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新建巡逻道长度约5950米,道路红线宽度6米。

绿化工程:一期封关验收范围内新建市政绿地面积约 138610 平方米。

排洪沟改造工程:现状排洪沟呈“L”型,北起宝石一横路,向东接宝石路以东现状排水箱涵。为确保综保区一期顺利封关验收,该段排洪明沟拟改造为排水箱涵,设在巡逻道内侧的绿化带内,长约1635米。

市政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通过建设实现园区七通一平。

围网及围网内外清杂:一期封关验收范围围网长度约 5950 米,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围网工程项目中;本项目考虑围网内外清杂面积约59500平方米。

1.2.3.5 监控、报警及信息化系统

信息化系统包括基础信息网络、监管设施系统、监管辅助管理系统、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电子政务及电子商务等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及内外网门户等部分。

监控、报警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摄像机、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红外线报警终端等。1.2.3.6 基坑支护、外水外电工程

1.2.4 项目批准文件:湛发改贸易[2021]79 

1.2.5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安排  

1.2.6 项目总投资:64839.0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2947.74 万元,其他费用8221.18 万元,预备费 3670.14 万元。

1.2.7 招标内容:工程地质勘察、土壤氡浓度检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物探、工程物探(如需)、总体规划(包括室外及景观设计),新建主卡口及配套用房、内卡口、海关查验区(查验平台、监管仓库及海关备勤办公用房)、货车等候区、检验检疫处理区(检验检疫平台、库房、配套办公用房及相应的检验检疫、污水处理等设施)、综保区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区内道路、绿化、排洪沟改造、市政、围网、围网内外清杂、监控、报警、信息化系统、基坑支护、外水外电工程、燃气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交通评估,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承担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最终提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岩土勘探(含初勘、详勘)、土壤氡浓度检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物探、工程物探(如需),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概算编制、交通评估,满足发包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设计和工程服务等内容。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

登记。

1.4.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应以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4.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是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

1.4.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1.4.6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1.4.7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七天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议。

1.5 获取招标文件

1.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由投标人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 5 楼中介超市(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投标登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1.5.2 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2.1 (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2.2 (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1.5.2.4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2021年1月、2月、3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5 (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注册执业章);

1.5.2.6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1年1月、2月、3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5.2.7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见附件);

1.5.2.8 提供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1.5.2.9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提供网页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1.5.2.10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 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二份,1.5.2.1-1.5.2.10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投标登记。

1.5.4 符合条件的投标登记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 3 名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1 开标时间: 2021  5  12  9  30

1.6.2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六楼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

1.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5  12  9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1.7费用

1.7.1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811.55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 608.66 万元,工程勘察费202.89 万元。

设计费已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费,方案设计、修改费,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交通评估费,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承担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服务,以及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设计、审图等相关单位组织的修详规、方案、初步设计、概算评审费用(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及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等。设计费结算按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收费基准价×90%×(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其中:设计收费基准价=以湛江市发改部门审定的概算中的工程费用为计费额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附表一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0(综合系数)×45%。式中1.0(综合系数)为综合考虑本项目设计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因素取定;式中45%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

勘察费暂定为202.89万元,勘察费结算按综合单价150元/米乘以按设计布孔及钻孔深度要求并经双方确认的实际进尺数计算。综合单价150元/米为包干综合单价,按勘察规范规程应完成的钻孔、勘探、取样(取土、石、水等)、原位测试(含标准贯入试验、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等)和室内试验(土工试验、水质分析等)的实物工作费和技术工作费等所有费用已摊入该综合单价。土壤氡浓度检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物探、工程物探(如需)的费用已包干在勘察费中,不再单独计费。

设计费、勘察费结算价之和最高限额为 811.55万元,若高于 811.55万元,则以 811.55 万元作为最终结算价。

1.7.2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30%。

1.8.3 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0 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 异议与投诉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588103。(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11.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1.12.2 联系人: 陈关燕

1.12.3 联系方式:0759-358822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3.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商务大厦9层

1.13.3 联系人:邓可

1.13.4 联系方式:0759-2292113

1.13.5 传真号码:0759-2285878

1.1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1 年  19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广东万诚中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20-37653877(广州)、0759-2292101(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