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烈士纪念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遂溪县烈士纪念广场项目 已由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遂发改【2018】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遂溪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遂溪县遂城镇湛川路32号 ;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遂溪县烈士纪念广场项目建设内容为广场铺装、园路、雕塑、景石、钢结构廊架、特色景墙、围墙、种植乔木、灌木和地被、安装电气和给排水等工程。
招标控制价: 9141388.05 元。
2.2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遂溪县烈士纪念广场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提供岗位证、二代身份证;
3.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须提供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近三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至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8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湛江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本招标公告上网后(包括上网之日)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12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19 日至2018 年 7 月 23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6.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复印件;
6.9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岗位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10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复印件(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6.11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12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
6.1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备查后退回,购买招标文件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溪县民政局 ;
办公地点: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建设路69号;
联系人: 郑芳梅 ; 联系电话: 0759-7762476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 ;
联系人: 马日辉 ; 联系电话:0759-2292113 ;
招 标 人:遂溪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7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