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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遂溪避风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12 访问次数:1193

 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北部湾遂溪避风港建设项目,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部湾遂溪避风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湛发改农【20153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溪县渔港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北部湾遂溪避风港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新建渔业码头100m、新建护岸810m、拦沙堤681m、港池航道疏浚154万立方米、渔港管理中心500平方米、应急物资中心1000平方米、后勤配套设施(含水电、消防、安全监控、环保设施和渔港标志)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10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疏浚、码头、护岸、地基处理、道路、生产及辅助建筑物、设备以及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控制、消防、环保、暖通、导助航等辅助设施。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遂溪县乐民河出海口段

(4)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范围内的新建渔业码头100m、新建护岸810m、拦沙堤681m、港池航道疏浚154万立方米、渔港管理中心500平方米、应急物资中心1000平方米、后勤配套设施(含水电、消防、安全监控、环保设施和渔港标志)等的实施全过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5)项目总投资:约6100万元,监理费用139.50万元。

(6)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地方政府自筹

(7)监理服务期:自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止(未含工程保修期)。实际服务期依据工程实际工期调整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范围: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超6000万元的码头工程或渔港工程施工监理

(3)总监理工程师为交通运输部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6  13 日至2016 6  17 日(除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如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2013年1月以来完成过1项投资额在6000万元(含)以上码头工程或渔港工程施工监理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复印件);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资质证书、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7)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①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 1)社保缴纳证明需附查询网站及查询电话;

   2)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应制作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3)投标人对以上证明、证件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7  15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30分至 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遂溪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等媒体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溪县渔港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遂溪县湛川路39号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楼910-912室       

邮编:524000                     邮编:524013

联系人:黄少敏                   联系人:黄坤

电话:0759-7762127               电话:0759-2292113

传真:0759-7762127               传真:0759-228587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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